反驳有关 Open XML 的庸俗谬论
使用竞争技术的竞争公司通过在所有层面上反对 Open XML 而使 DIS 29500 的评估陷入竞争境地。这些公司提出了许多有关 Open XML 的谬论,希望能够阻止其被批准成为 ISO/IEC 标准。下面讨论其中的几个谬论。
谬论 1:只应该有一种文档标准
如今,没有一种单一的文件格式能够满足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所有需求。客户应该能够选择最能满足他们需求的格式。对待创新和竞争的最佳方式是让市场来决定竞争标准中的优胜者。一般说来,对于未来的标准开发和竞争与创新而言,第一个通过 ISO 的标准就是优胜者这种想法是一个错误的先例。
世界上到处都有竞争标准的例子,甚至还有一些旨在实现类似设计原则的标准。在文档格式领域,开放文档格式、PDF/A、UOF、HTML 和 Ecma Office Open XML 都将存在竞争,不论最终批准一种还是所有的四种格式成为 ISO 标准。
多个共存的标准在当今的 IT 行业里随处可见,提供了选择的空间。例如,JPEG(JPEG 本身至少有三种类型:JPEG、LPEG-LS 和 JPEG 2000)、PNG 和 CGM(每一种格式都是 ISO 标准)之类的数字图像格式可以满足市场的不同需求。另一个例子是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的标准有 X.400、SMTP、POP3、IMAP,而人们无需考虑这些即可发送电子邮件,用户可以根据需求以及不同标准对需求的满足情况来自由实施所选的标准。
近来有许多评论,说 Microsoft 和 Ecma TC45 的其他成员应该加入制定 ODF 的 OASIS 技术委员会,而不是在 Ecma 创建另一个标准。但 Office Open XML 和 ODF 有不同的基础设计原则:Ecma 很重视忠实现有的老 Office 文档,而 OASIS 则积极反对与现有 Office 文档向后兼容有关的任何设计原则。ODF 基金会现任主席兼开发 ODF 的 OASIS TC 成员 Gary Edwards 明确表示,Microsoft 及其向后兼容性设计原则在 OASIS 不受欢迎。Edwards 在近期的博客中提到,
“OASIS ODF TC 中没有人会欢迎 Microsoft 并因此对我们的规范进行一些适应性更改!绝对没有!在实际讨论和拒绝 Microsoft 特定互操作性建议中,我们都能看到这种敌意。”
重叠标准始终存在,因为这使消费者有机会选择最能满足需求的标准,并能鼓励创新。即使在文档标准领域,也有一大堆标准,例如开放文档体系结构 (ODA)、DocBook、DSSSL、PDF 等等,所有的这些标准都是 ISO 标准,而先前存在的标准从未阻碍更新文档格式标准的发展或共存。如果这种原则在标准舞台上有效并为人们所接受,则 ODF 也决不应该成为标准。创新驱动新技术,当这些新技术获得推动力时,通常会产生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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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论 2:Office Open XML 规范有缺陷,因为它是在孤立环境中开发的
Ecma International 是一个由技术开发人员、厂商和用户组成的非赢利性行业协会;他们共同制定和提交标准,希望这些标准能被批准为 ISO、IEC、ISO/IEC 和 ETSI 标准。成立 46 年以来,Ecma 已经开发了 370 多个国际标准,其中有三分之二的标准同时也得到了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 (ISO/IEC) 的批准。
作为“A 类联络组织”,Ecma International 与 ISO 有特殊关系,标准开发的前三个阶段可在联络组织进行,依靠联络组织的技术委员会的专长来起草标准,并且讨论提议标准各个方面的技术价值。委员会成员作出许多技术评论,这些评论最终导致规范中增加了数百页的增补信息。这一过程也非常类似于 PAS(公共可用规范)过程,而 ODF 规范正是通过 PAS 过程才得以创建并在 OASIS 获得批准,然后提交到 ISO 以获得手续简化的批准。
Ecma Office Open XML 在 Ecma International 经过了一年的开发,并且得到了 Ecma 的技术委员会 45 (TC45) 的宝贵意见,该委员会包括信息技术公司(Apple、Intel、Novell、Microsoft、NextPage、Toshiba)、保存文档的著名政府机构(英国图书馆、美国国会图书馆),以及信息技术的大型用户(BP、Statoil、Barclays Capital、Essilor)。虽然 Microsoft 对 Ecma 376 的开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 Ecma TC45 的工作使最初的草案得到了相当多的发展和加强,使规范从 2,000 页增长到 6,000 页,构成了当前的 Ecma 标准。
TC45 举行的会议次数和持续时间绝对比得上 OASIS 在开发 ODF 规范过程中举行的会议次数和持续时间;Office Open XML 绝不是在比 ODF 更为“孤立”的环境中开发的。
为什么 Microsoft 没有与 ODF 原创人员合作以帮助建立他们的规范?
至少有四个充分的理由来说明为什么这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 ODF 自始至终几乎都是作为一种专门支持 OpenOffice 的 XML 格式,它局限于围绕该产品的狭窄范围。
- 直到 2005 年,ODF 规范才成为一种通用的 XML 办公文档格式,并因此而改名为 ODF。
- 在这整个过程中,包括初期和规范改名为 ODF 与随后被 OASIS 批准为标准之间的六个月里,Microsoft 没有任何机会能够实际参与进去。
- ODF 规范的范围甚至从不包括 Microsoft 支持完全开放格式的基本要求,OASIS 技术委员会也不想包括这些要求。这些要求包括:
- 电子表格公式
- 演示文稿中的表格
- 辅助功能
- 自定义架构支持
- 自定义元数据
首先,我们应该记住,OASIS ODF 技术委员会宪章明确宣称,Sun OpenOffice 架构是所有工作和架构的起点;直到后来,该技术委员会 (TC) 的名称才更改为“开放文档格式”(“ODF”)。该技术委员会继续明确而狭隘地专注于表现最初的 Sun StarOffice 产品的功能。
此宪章的要求明显不同于 Microsoft 在提供基于 Open XML 的文件格式中提出的要求;Microsoft 要求确保与二进制格式的向后兼容性,并且确保与行业系统中后端数据源的互操作性等等。Microsoft 的目标只不过是“超出范围”。
下面的表格概述了与现在称为开放文档格式 (ODF) 有关的标准工作的时间表。
| 开放文档格式 (ODF) 标准化过程的年表 |
| 2002 |
11 月:Sun 将 OpenOffice XML 提交给 OASIS,以标准化为其 OpenOffice 软件实现的开放架构。该团体的第一次会议有 17 个人参加,随后两年的平均出席人数大约为 7 个积极的供稿人。 |
| 2004 |
12 月:OASIS OpenOffice XML 格式(ODF 最初的名称)委员会同意批准该规范并将其发布,进行一个月的公众评论。这件事是通过电子邮件投票进行的并且在某次每周召开的电话会议上正式确定下来(本次会议很特别,只有四个人参加)。 |
| 2005 |
1 月:“OASIS Open Office XML 格式”TC 改名为“OASIS 办公应用开放文档格式”TC,以表明现在的范围不仅仅是简单表现 OpenOffice 软件功能。 |
| 2005 |
5 月:ODF 被 OASIS 批准为标准。在过去两年中,有两个主要的人员参与该项工作,有些人至少参加了 75% 的会议,另有其他四个人至少参加了一半的会议。 |
很明显,现在名为 ODF 的整个标准化工作是在 2002 年 11 月到 2004 年 12 月之间进行的,而且是在 OpenOffice XML 范围之内。在此项工作已经完成之后,OASIS 才在 2005 年 1 月将该格式改名为 ODF,使它成为范围更广的办公文档格式。
而且,下面还有 ISO 29300 ODF 编辑 Gary Edwards 在他的博客中回答此问题时所说的话:
“OASIS ODF TC 的当前成员明确反对市场追捧的互操作性。如上所述的‘兼容性、互操作性和收敛性’问题被当前 TC 成员称为:‘禁止’、‘超出范围’、‘不是我们的问题’、‘让转换程序来处理’和‘找 Microsoft 谈’。
如果今天 Microsoft 加入 OASIS ODF TC,以寻求将 ODF 改造为满足他们垄断立场的老 MSOffice 文档功能线业务集成需求,TC 将不得不处理与拒绝当前兼容性、互操作性、收敛性讨论完全一样的问题!”
为什么不协调 ODF 和 OXML?
我们可以观察 ODF (ISO26300) 和 Open XML (ECMA-376),并且询问两者有多少重叠部分以及协调的可能性有多大。有几个原因说明为什么这不是一个现实的选择办法。
历史表明,当我们试图创建范围足以满足许多需求的某样东西时,我们实际上是以不能很好满足任何需求的某样东西而告终。
而且,Ecma 对于制定单独文档规范的原因很明确,这一点可以在 30 天评论期之后所做的官方回答中看出。
在第 6 页上,有这样的文字:1) 两种格式即使在低层设计目标(例如,支持老文档和一致性层次的目标)也有着根本性的不同;2) 因此,两者在结构和体系结构方面存在很大区别,无法通过简单添加功能来轻易加以解决。明显的例子有:显式页面样式模型、表格单元分隔模型、对电子表格公式的完整支持等等。ODF 不是为支持 Microsoft Office 的要求而设计,这是 OASIS ODF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小小决定。而且,ISO 29300 ODF 编辑 Gary Edwards 近期声称,OASIS 委员会最近决定反对将 Microsoft Office 使用的功能添加到 ODF。
最后,当前正在进行的 ISO 投票过程明确集中在确定 ECMA-376 规范成为 ISO 标准的价值上。如果某个时候会考虑协调,则这样做的接受方式是同意 ECMA-376 规范的“投票通过”决定,随后该规范将处于 ISO 控制之下(与 ODF 1.0 处于同等地位),从而提供理想的机制来进行此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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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论 3:全世界的政府都在采纳 ODF 而拒绝 Office Open XML
最近在美国、丹麦和瑞士发生的事件表明,政府正日益倾向于通过新的立法来“优先选择”或规定使用特定的文件格式,而不是允许市场来挑选最好的一种或多种格式。
例如,美国马萨诸塞州最近修正了该州的企业技术参考模型 (ETRM),以在其他格式(例如 ODF、PDF、TXT)之外再将 Office Open XML 包括进去,作为首选的文档格式标准。丹麦政府在 2007 年 6 月通过了一项认可 Office Open XML 和 ODF 标准的类似政策。
瑞士联邦政府在 2007 年 7 月宣布坚持 SAGA.ch 中的标准,各部门以及各州、市和自治区都必须遵循该规定。SAGA.ch 的最新版本包含 Open XML 和 ODF。
而且,最近几个月里,美国 6 个州(康涅狄格州、佛罗里达州、俄勒冈州、得克萨斯州、加利福尼亚州和明尼苏达州)的政府拒绝了政府采购决策中可能偏向于单一标准 (ODF) 的立法。
尽管大多数政府在采购立法方面采用了平衡的方法,但某些政府可能决定偏向于 ISO 批准的标准,而不选择其他标准,不管技术优点或市场采纳情况如何。最终重要的是,在争取获得 ISO 批准方面,Office Open XML 与 ODF 处于同等地位。投票通过 Office Open XML 最终将使该标准与其他现有的文档格式(例如 PDF/A、ODF)处于同等地位,并且可让政府和其他客户完全根据每种格式的优点来作出采购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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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论 4:Open XML 存在知识产权 (IPR) 问题
下面概述有关 IPR 的情况:
- 向 Ecma 递交的材料遵从 Ecma 专利事务行动守则,符合 ISO/IEC IPR 政策。
- 作为 Ecma 的成员,Microsoft 向 Ecma 提供了 Microsoft 拥有的与 ECMA-376 有关的任何基本专利声明的信息,此项声明已连同“快速通道”文档一起提供给了 JTC 1。
- ISO 已通知 Ecma,Microsoft 已经同时向 ISO 中央秘书处提交了专利声明表格,该表格与实现 DIS 29500 所需的任何基本专利声明许可有关。
- 根据此专利声明表格,Microsoft 已经向 ITTF 保证,与 DIS 29500 有关的任何基本声明可以在三种不同方法(可以从中选择一个实施者)下完全或部分实现。这些选项包括 Microsoft 的开放规范允诺、Microsoft 的契约,以及免版税的“公平、合理、非歧视”(RAND)许可。
Open XML 的反对者捏造根本不存在的假设知识产权“问题”,忽视了 ISO/IEC 已经批准 Microsoft 提议的许可条款这一事实,并且拒绝承认 Microsoft 在明确叙述其许可方法方面使用和获得关键的开放源代码团体的认可。此外,这些批评者还忘了,Sun Microsystems 的 IP 契约几乎等同于 Microsoft 所采用的方法。
首先要指出的是,对于任何与 Microsoft 是否为 Open XML 格式相关的知识产权授予足够权利的辩论,ISO/IEC 有关 IPR 的政策条款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相关的 IPR 政策只要求 Microsoft 在“公平、合理、非歧视”条款下提交许可相关专利。ISO/IEC 有一个新的强制性透露表格,他们要求 Microsoft 在透露 Microsoft IP 和许可条款时使用。在这一点上,所有相关信息已透露给 ISO,他们对 Microsoft 的许可条款符合 ISO/IEC IPR 政策感到满意。ISO 已经确定应用于 ECMA-376 的 IP 条款符合让该规范进入五个月投票过程的 IPR 要求。
Microsoft 明确说明了两个相关机制来遵守相关的 IPR 政策。首先,“Microsoft 有关 Microsoft Office 2003 XML 参考架构和 Ecma Office Open XML 文件格式的契约”在 2005 年 10 公布并生效。这一初始的放弃诉讼的契约 (CNS) 说明 Microsoft“不寻求强制执行符合技术规范所需的任何专利声明”。CNS 收到了著名的开放源代码提倡者 Larry Rosen 的签名;Larry Rosen 是开放源代码促进会前总顾问、“开放源代码许可:软件自由和知识产权法”作者,他说:
“此契约超越了 Microsoft 以前所做的任何事情。这意味着,开放源代码和所有权软件可以在实现这些重要的 XML 架构方面展开竞争,而不会受到 Microsoft 的专利诉讼威胁……我们可以在 ECMA 参与制定标准,我们可以在开放源代码应用程序中读写 Office 2003 文件,我们不必向 Microsoft 支付版税即可这样做。”
在与 OSS 团体中的许多成员合作之后,Microsoft 在 2006 年微调了它的契约并发布了它的开放规范允诺 (OSP)。OSP 旨在促进所有开发人员(无论他们的开发模型如何)可以更加方便、有效地使用一系列 Microsoft 技术和 IP,包括 Open XML 格式。OSP 提供了在整个所有权和 OSS 平台上不可撤销的免版税专利使用许可,以实现数目不断增多的、支持互操作性的技术规范,包括 38 个 Web 服务规范、虚拟硬盘驱动器格式、反垃圾邮件技术和 Open XML。OSP 得到了开放源代码团体成员的赞扬。
- Red Hat Inc. 代理总顾问 Mark Webbink 说:“Red Hat 相信,OSP 文字提供了足够的灵活性,以在免费和开放源代码许可证下许可的软件中实现列出的规范。Microsoft 努力与开放源代码团体代表接触并征求他们对这些文字的反馈意见,而且愿意根据我们的意见进行一些修改,我们对此表示赞赏。”
- Larry Rosen 说:“我认为 Microsoft 提出 OSP 是迈出了很好的一步,它可以促进软件厂商和开放源代码团体之间的合作。此 OSP 可让开放源代码团体实现这些标准规范,而不必向 Microsoft 支付任何版税或者签署许可协议。此 OSP 与免费和开放源代码许可证一致,我对此表示高兴。”
在 OSP 之下,Microsoft 针对它的所有专利声明发布了放弃诉讼的契约 (CNS),该契约允许开发人员在实现 Open XML 规范(包括所有可选部分)时违反 Microsoft 的专利权。
您可以在这里找到由 Baker & McKenzie London 提供的有关 Microsoft Office 2003 XML 参考架构和 Ecma Office Open XML 文件格式的 Microsoft 契约的详细评论和法律意见。以下是摘自此评论的一些要点:
- “……CNS 是向世界发布的单边声明,它涉及 Microsoft 未来针对架构中所含专利权强制执行的行为。虽然该契约支配 Microsoft 未来的行为,但它在实际上具有法律追溯力,适用于以往任何使用该架构过程中可能实际或潜在违反前述专利许可条款的情况。”
- “通过声明该契约‘不可撤销’,Microsoft 确保用户不受公司政策在将来任何时候发生变化的影响。”
- “因此,在很大程度上,CNS 对于依赖它的人而言比任何形式的专利许可更有利,因为它不会作为依赖它的条件而对受益者的活动强加绝对的限制”
- “Microsoft 的 CNS 类似于 Sun Microsystems Inc. 在 2005 年 9 月发布的契约,该契约涉及用于办公应用程序 (OpenDocument) v1.0 的开放文档格式(‘ODF’)规范中提到的该公司所拥有的任何专利。“CNS 不影响用户使用架构规范创建自己的应用程序的权利。例如,CNS 不限制第三方在以源代码形式或者为其他硬件或操作系统平台创建和分发的应用程序中包含该标准。第三方开发的此类应用程序通常会受到这些应用程序开发人员可能强加的单独法律协议、许可和契约(例如 Sun 有关 ODF 的契约)的约束。”
- “任何此类限制将由第三方开发人员的开发和许可惯例决定,而不是由 Microsoft 决定;这对于在 ODF 标准之下开发的应用程序而言与包含 Open XML 架构标准的应用程序相同。”
符合 ISO 专利政策:IBM 试图区别应用于 ECMA-376 的 OSP 和 DIS 29500。IBM 说 Microsoft 只对 ECMA-376 文档有承诺,对 DIS 29500 没有承诺。这种说法不对。Microsoft 的确向 ISO/IEC 作了有关 DIS 29500 的专利声明和许可声明,其中 Microsoft 不仅针对 DIS 29500 承诺了 RAND-Z(免版税)许可,而且还进一步包含了一份附件,该附件声明针对 Open XML 的原始 CNS 和 OSP 是可以选择的,实施者可以选择应用于 DIS 29500。
事实上,根据 ISO 过程,ISO/IEC 有一个新的强制性透露表格,他们要求 Microsoft 使用,因此所有必要的信息已经透露给 ISO,他们对该规范的 IPR 情况感到满意。ISO 已经确定应用于 ECMA-376 的 IP 条款符合让该规范进入五个月投票过程的要求。
与 Sun 处理 ODF 问题一样,Microsoft 明确表示不会对实现标准要求(强制性或可选)的软件主张专利权,即使该软件没有实现整个标准。Microsoft 的保证远远超出了 Ecma 或 ISO/IEC 的专利政策的要求。
有人提到的另一个问题是 Microsoft 放弃诉讼的契约 (CNS) 不包括外部技术。这与 Sun 针对 ODF 的 CNS(可在这里获得)没有两样。请特别注意摘自 Sun 的 CNS 的以下内容(强调部分的文字):
此项声明不保证:(i) Sun 发布的任何专利涵盖 OpenDocument 实现或者可强制执行;(ii) OpenDocument 实现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
除了本专利声明中明确说明的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应被认为以暗示、禁止或其他形式予以同意、放弃或承认。
同样地,本声明绝对无意免除 Sun 在 OASIS 适用规则之下应承担的义务(若有)。 |
| Sun Microsystems 在 2002 年 12 月 11 日提交的 IPR 声明:
Sun Microsystems, Inc.(“Sun”)将在其 OpenOffice.org XML 文件格式规范基本声明之下提供免版税的许可。向某一方(“被许可者”)授予任何此类许可的一个前提是,被许可者同意在其基本声明之下向 Sun 和此类规范的其他实施者授予互惠的免版税许可。Sun 明确保留它所拥有的所有其他权利。 |
将上述内容与 Microsoft CNS 进行快速对比可以发现,两者其实是相同的!通常的惯例是,技术许可注重的是规范中详细论述的细节部分,不包括所谓的“使能技术”。如果 Microsoft 包括使能技术的专利声明,则举个极端例子来说,一个人需要计算机和操作系统专利来实现几乎任何信息技术规范的说法可能会引起争议。没有这样的参考技术的广泛专利许可曾经换来特定的行业标准。
二进制文件格式的可用性
在某些情况下,客户可能希望使用原始的二进制 Office 文件格式来更加充分地理解某些技术方面。Microsoft 已经公开通过所谓的 RAND(公平、合理、非歧视)许可方案提供了这一便利。而且,许可使用不限于“分析和法庭参考目的”。该格式可以在竞争性应用程序中实现,Microsoft 可以向请求该文档并同意许可条款的任何竞争对手提供该文档。该许可免版税。下面列出此项许可的主要特色:
二进制文件格式许可协议
- Microsoft 使用“签署并返回”许可协议。该协议可让 Microsoft 获得实现开发商的客户支持联系人,并且将 Microsoft 接到的有关该开发商实现的任何支持电话转到该联系人。这种安排可让 Microsoft 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 接受者一旦签署并返回文档,就可以获得随意使用格式的免版税版权许可;使用格式时,接受者必须发布 Microsoft 版权通告。
- Microsoft 提供放弃诉讼的专利契约。
- Microsoft 按现状提供软件,并且不作任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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